大事记《200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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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 团省委副书记孙爱军同志参加省综治委2003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并就做好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了发言。 (社区和权益部)

9月4日 联合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全省公安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职责、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社区和权益部)

9月5日 联合省综治办、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职责、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社区和权益部)

9月10日 联合省综治办、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全省检察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职责、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全省法院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职责、考核标准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社区和权益部)

9月22日 联合省综治办、省建设厅、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建设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通知》。 (社区和权益部)

9月25日-26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总工会等八个系统联和团省委赴莱芜、泰安等地开展维护女职工、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和禁止使用童工执法检查。

(社区和权益部)

9月26日-27日 派员陪同孙爱军副书记赴德州参加青少年维权中心成立暨德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彰大会,并就全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及建立社区青年中心等工作进行调研。 (社区和权益部)

9月27日 印发《关于对全省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查的通知》。 (社区和权益部)

9月29日 向团中央社区和权益部上报山东省自1999年至2003年以来的全国级、省级、市地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情况。 (社区和权益部)

9月30日 派员参加全国一报一刊征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社区和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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